1、業主接受樓房時,物業公司要指派專人進行地熱管打壓試驗,確認無滲漏后,物業公司和業主方才可在移交清單上簽字認可,以避免發生糾紛后,責任難以認定。
2、業主要請有施工資質的裝修公司進行家用地暖保護措施,并簽訂裝修合同,合同上要標注清楚裝修的注意條款,提醒并監督施工人員不要在地暖管上隨意敲釘子,而且還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。
3、鋪地磚和木地板前,要請專業人員對地熱系統再次進行打壓試驗,在確定無滲漏現象后再進行施工,這也是對家用地暖保護措施。
4、住戶在裝修時如遇到樓下未售出的房間,一定要和物業公司取得聯系,對地熱、衛生間和供水系統進行打壓試驗,在確定無滲漏后再施工。
5、如果出現樓房滲漏糾紛,業主可憑與裝修公司簽訂的合同,持相關證據對家用地暖保護措施進行投訴,并請求工商部門和消費者協會調解。